邓修明(1964年12月—),男,汉族,四川蓬溪人,一级大法官。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中共十九届中央纪委委员、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
1987年毕业于四川教育学院外语系英语专业,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刑法专业硕士学位,四川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在职博士学位。
经历
2002年1月,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1年12月,任中共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16年2月,任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书记[1]。
2016年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2018年1月,当选为新组建的天津市监察委员会主任[3]。
2018年2月,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4]。
2021年11月19日,调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5];同年12月,出任省委政法委书记[6]。2022年7月19日,升任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7];同年12月,不再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2023年7月4日,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晋升正部长级[8]。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