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昌(1906年1月19日—1935年3月5日),原名贺颖,又名贺其颖,字伯聪。山西省离石县柳林镇(今属柳林县)人,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中国工农红军将领。[1]
生平
1906年1月19日,贺昌生于柳林镇一个士绅家庭。1913年到1918年,贺昌就读于柳林镇小学。1918年,他考入离石县立高级小学(今贺昌中学前身)[2]。1920年春,他考入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在校期间結識了高君宇、王振翼等人。1921年5月1日,太原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高君宇、王振翼、贺昌、李毓棠、武灵初、高成哲、梁振、姚锌参加,王振翼担任负责人。1921年底,贺昌接替王振翼任该团组织的负责人[3]。1922年9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太原地方执行委员会成立,17岁的贺昌当选为该委员会书记。 1922年9月初,他在山西省立第一中学发起了驱逐校长魏日靖的斗争,半年后魏日靖被免职。1923年7月,他加入中国共产党。8月,出席在南京召开的共青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同年秋,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中央将他调到上海工作[4]。
1925年1月,贺昌出席了在上海召开的共青团第三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团中央执行委员和中央局成员,任团中央工农部主任[5]。之后调到团中央工作,参与领导五卅运动。同年秋,出任上海团地委书记。19261月,他作为中国共青团代表,出席了在莫斯科召开的少年共产国际代表大会。回国后任中共江浙(上海)区委委员、共青团区委书记。1927年2月,上海工人第三次起义中,协助周恩来任特别宣传委员。随即他调至武汉,出任共青团湖北区委(省委)书记。4月,他出席中共五大,被选为中共中央委员,时年21岁,为中共历史上年龄最小的中央委员。5月,他同任弼时等主持召开中国共青团四大,再次当选团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局委员,任团中央劳动部部长。7月国共内战爆发,中共中央指定周恩来担任中共前敌委员会书记,发动武装起义。周恩来又指定贺昌、聂荣臻、颜昌颐组织前敌军事委员会,前往九江做起义的准备工作(聂荣臻为书记)[6]。8月1日,他参与指挥了南昌起义[7]。10月起义失败,贺昌被派往香港,任中共广东省委委员,参加广州起义准备。12月4日,调任中共中央湖北特别委员会委员,赴武汉参与处理湖北省委和长江局问题。1928年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军委书记。3月,任中共湖南省委书记。5月20日,以中央巡视员身份在湖南湘潭召开会议组建了中共湖南省委[8]。
1929年春,他被派往香港,任中共中央南方局宣传部长。1929年6月,出席中共六届二中全会后被派往湖南工作,任中共湖南省委常委。1930年,调中共北方局工作,任北方局书记兼顺直省委书记。9月,在中共六届三中全会上增补为中央委员。1931年1月,由于和王明有冲突,被撤销了他的中央委员。1932年11月,他从上海抵达中央苏区兴国县,协助县委书记李坚真展开工作。1933年2月,调任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副主任[9]。
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后,他留在中央根据地,与项英、陈毅等组成中央分局。1935年2月,国民革命军包围了中央分局机关所在地赣南仁风山区。他带领红二十四师七十团的两个营于3月3日首先突围,经过夜激战冲出了重围。3月5日,渡过会昌河时又遭到国民革命军王生明率部伏击,他身中数弹后阵亡[10][11]。
1935年4月,冲出包围的陈毅写下了《哭阮啸仙、贺昌同志》一诗:“环顾同志中,阮贺足称贤。阮誉传岭表,贺名播幽燕,审计呕心血,主政见威严。哀哉同突围,独我得生全。[12]
延伸阅读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