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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释金。
贖金(英語:ransom),是綁架事件裡經常看到的字眼,就是綁架者向對方勒索賤財,以作交換人質的條件。擄人勒贖的行為,已被公眾視為是一種逼人讓步的行動。但近代,歹徒往往會在被害者家屬交付贖金後,殺人滅口(俗稱「撕票」)。
歷史上的贖金
擄人勒贖一事,最早是於公元前78年發生的,凱撒被土耳其的海盜擄走後,就有人將錢交給那幫海盜,以換取凱撒。在歐洲的中世紀裡,贖金對於騎士的戰爭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當一名重要的騎士(尤其是貴族或皇族成員),被人在戰場上擄走後,便非常值錢,但如果一死,就沒有任何價值了。因為如此,贖金便成為了紋章學裡的主要發展力。所以,許多騎士都意圖將他們的價值貶低,以防被敵軍擄走,並進行勒贖。
近代的贖金案例
台灣
香港
- 1990年,王德輝綁架案,贖金六千萬美元。(下落不明,疑似撕票,香港高等法院宣佈已經死亡)
參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