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自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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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户部郎中 |
籍貫 | 福建泉州府晉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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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辛巳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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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卒年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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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李氏,封孺人、加安人、宜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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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尔瑾、而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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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嘉靖三十五年丙辰科同進士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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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自新(1521年—?),字試可,號習盤,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乙卯科(1555年)福建鄉試第五十一名舉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會試第二十三名,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進士[1][2]。吏部观政,授顺德府推官,四十年升南京刑部主事,四十四年復除户部,隆慶元年升员外,二年升郎中,九月以太仓银库被盗,謫沅州知州。历官长沙府知府。
家族
曾祖許元學;祖父許君錫,貢士;父許孟春,封推官贈户部员外加郎中。母傅氏,封太孺人加安人宜人[3]。弟知新、维新。
参考文献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丙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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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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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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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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