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军(1956年1月—),男,汉族,陕西韩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甘肃省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中共中央党校函授本科毕业,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西安市人民政府市长。
生平
1970年12月,14岁的董军应征入伍,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服役,被编入兰州军区下辖航空兵46师136团;1974年5月,任空军鼎新场站排长,成为最低阶军官。1974年6月,在军中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他在军中历任,团司令部参谋,军区空军后勤部、政治部科长,解放军空军西安指挥所政治处主任;1993年,出任副师级解放军空军西安基地政治部副主任。
1996年,董军转任地方,任陕西省国家安全厅干部,挂职兼任咸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1998年,任咸阳市副市长。2002年,调西安,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2005年,任中共西安市委常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1年1月,升任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副市长。2012年1月,接替陈宝根出任代理市长[1],同年2月当选西安市长[2][3]。
2015年4月28日,中纪委官网通报了若干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事件,其中包括时任西安市市长董军、副市长张宁等人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吃喝,并决定对其进行党内警告处分。[4]
2016年1月,卸任中共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5]。2016年2月,接替程群力,当选西安市政协主席[6]。2017年2月,不再担任西安市政协主席[7]。
家庭
父董继昌,曾任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省政协副主席,中共西安市委书记等职。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