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耀堂(1932年12月—2023年1月3日),男,广东兴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第六、第七届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第七、八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省委统战部原部长[1][2][3]。
生平
萧耀堂194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年9月至1965年6月,先后任兴宁县坭陂区区中队队员,陂西乡政府干事、乡长,坭陂区委办公室主任、副区长、区长、区委副书记,罗浮区委第一副书记、代书记,平远县长热公社党委书记、紫金县蓝塘公社党委书记,紫金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1965年6月至1974年2月,先后任惠东县委副书记兼监委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主任,县委书记。然后到1985年6月,先后任惠阳地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农村部部长,地区革委会副主任,行署常务副专员,地委副书记。
1985年6月至1988年2月,任广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政协秘书长、党组副书记。然后到1991年3月,任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协秘书长、党组副书记。
1991年3月至1994年2月,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委统战部部长。1994年2月至2002年4月,任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省委统战部部长,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党组书记。
退休
其本人于2002年4月离休;2019年10月起,享受按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
2023年1月3日17时50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广州逝世,享年91岁[1]。
2023年1月8日,其遗体在广州火化[5]。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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