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參議會

原臺灣省參議會會址,現作為二二八國家紀念館

臺灣省參議會,成立於1946年5月1日,於1951年12月11日改制為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會址位於臺北市南海路、泉州街口的原臺灣教育會館。該參議會為臺灣省議會的前身,也是戰後初期臺灣省最高民意機構

依據民國34年(1945年)修訂後的《省參議員選舉條例》的規定,省參議員以間接選舉方式產生,係由各縣市參議會參議員擔任選舉人。原規定每縣市僅能選舉一人,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呈報國民政府核准後,乃依人口數調整之。1946年4月15日,全省17縣市共選出第一屆省參議員30名,加上後來中央遴選的省參議員6名,及增選的山地籍省參議員1名,合計法定名額37名。

背景與法源

1945年8月日本戰敗台灣日治時期結束,進入中華民國時期。依照南京國民政府規劃,台灣省的最高行政中心為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而該省的地方自治制度法源則適用於1944年12月5日於重慶宣佈《省參議員選舉條例》、《省參議會組織條例》與1945年12月26日由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布的《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

選務

依據《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1946年初首先成立村里民大會,並以間接選舉型態,由村里民大會選舉鄉鎮縣轄市區民代表,組成鄉鎮縣轄市區民代表會。再由鄉鎮縣轄市區民代表會及職業團體,選舉縣市參議員,分別成立縣市參議會。復由各縣市參議會選舉省參議員,組成省參議會。

依據《省參議會組織條例》,每縣市僅能選出1名省參議員。當時台灣省行政區劃分為8縣9市,原應選出17名,但因各縣市人口差距極大,多者達130萬餘人,少者僅6萬餘人,經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呈報中央核准後,乃依人口數調整名額如下:

  • 縣市人口不及20萬者1名
  • 縣市人口逾20萬不及50萬者2名
  • 縣市人口逾50萬不及100萬者3名
  • 縣市人口100萬以上者4名

依據上述規定,台灣省17縣市應選出30名省參議員[1]

而在資格方面,省參議員候選人的資格為:「中華民國公民年滿二十五歲,在各議省內居住一年以上,省縣公職候選人考試法所定甲種公職候選人試驗或檢覈及格者」。

1946年4月15日,全省17個縣市參議會共選出第一屆省參議員30名。5月1日,台灣省參議會正式成立,並選出黃朝琴李萬居為正、副議長;連震東為祕書長。

1947年12月18日,國民政府遴選呂永凱等6名為省參議員。1948年3月30日,奉行政院核准增選山地籍省參議員1名,由華清吉當選。連同前述選舉產生者,合計法定省參議員名額共37名[1]

參議會沿革

該參議會名義上雖說是台灣省最高民意機構,但囿於戰後成立的台灣實際統治機關——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權力過大,加上時局不靖等原因,該參議會並沒發揮其民意制衡行政的功能。不僅於此,該參議會所屬議員還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遭到行政長官公署的迫害,並導致該議會三十名參議員中,兩名失蹤喪生,兩名被補入獄,其他人也多被通緝逃亡或暫退於台灣政壇。也就這樣,該參議會於1947年3月後形同解散,但依然依法問政。

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十一次大會,郭國基參議員臨時動議,電請總統府、行政院表示擁護吳國楨省主席案。

於法,台灣省參議會的第一屆任期本要在兩年後的1948年5月1日,之後因國共內戰因素延長至1951年12月。不過,該議會旋即於同年被廢止,並由新成立的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取代,而台灣省臨時省議會再於1959年改為台灣省議會

第一屆參議員名單

選區 名額 當選及遴選名單[2] 遞補名單[2]
臺北縣 3 黃純青李友三林日高 林世南(遞補林日高)、盧根德(遞補黃純青)
新竹縣 3 林為恭吳鴻森劉闊才 張錫祺(遞補吳鴻森)、彭德(遞補張錫祺)
台中縣 4 林獻堂洪火煉楊陶丁瑞彬 楊天賦(遞補林獻堂)
台南縣 4 李萬居劉明朝殷占魁陳按察 梁道(遞補陳按察)、謝水藍(遞補劉明朝)
高雄縣 3 洪約白劉兼善林壁輝 黃聯登(遞補洪約白)、吳瑞泰(遞補劉兼善)
澎湖縣 1 高恭 高順賢(遞補高恭)
花蓮縣 1 馬有岳
台東縣 1 鄭品聰 陳振宗(遞補鄭品聰)
基隆市 1 顏欽賢 張振生(遞補顏欽賢)
台北市 2 黃朝琴王添燈 蔣渭川(遞補王添燈)、陳旺成(遞補蔣渭川)
新竹市 1 蘇惟梁
台中市 1 林連宗 陳茂堤(遞補林連宗)
彰化市 1 李崇禮
嘉義市 1 劉傳來
臺南市 1 韓石泉
高雄市 1 郭國基
屏東市 1 陳文石
遴選 6 呂永凱陳清棟何義任公藩葉榮鐘李緞 謝漢儒(遞補任公藩)、楊金寶(遞補葉榮鐘)、張瑞麟(遞補李緞)、林虛中(遞補陳清棟)、郭雨新(遞補呂永凱)
山地 1 華清吉 林瑞昌(遞補華清吉)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1. ^ 1.0 1.1 《中華民國選舉概述(下篇)》,中央選舉委員會,1984年6月,第一~二頁
  2. ^ 2.0 2.1 《中華民國選舉概述(下篇)》,中央選舉委員會,1984年6月,第三~十一頁

法條參考


先前機關:
台灣省最高民意機構
1946年5月-1951年12月
後繼機關:
台灣省臨時省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