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水庫是台灣臺北都會區的主要水庫,位於新店溪支流北勢溪之上,距臺北市區約30公里。主要配合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為台北市全境及新北市新店區、永和區、中和區、三重區、汐止區部分地區供水。庫區範圍涵蓋新北市新店區、石碇區與坪林區,總容量約4億6百萬立方公尺,為臺灣第二大,僅次於曾文水庫。集水區範圍則涵蓋新北市新店區、石碇區、坪林區與雙溪區,總面積303平方公里。
北勢溪、南勢溪和大漢溪為其供應臺北都會區用水的主要來源,並附帶發電效益;但與同樣供給臺北都會區公共用水的石門水庫不同的是,翡翠水庫由臺北市政府設置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管理,且不開放觀光,若要進入庫區需經過登記申請許可。翡翠水庫集水區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台北水源特定區,是台灣目前唯一水源特定區。由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負責管理,水庫周邊屬限制開發,是全臺水庫集水區管制最嚴格的,有效蓄水率維持在八成以上,並為了永續發展,不輕易允許開發。
翡翠水庫的開發主要目的是做為臺北都會區長期水源,是大臺北地區自來水第四期建設計畫中之水源工程,於1971年開始規劃,並在1972年完成初步研究報告,1974年完成可行性報告,1978年林洋港市長任內年完成定案研究報告後,確認壩址岩盤堅實安全無虞。遂於1979年1月經行政院院會正式核定,同年5月由臺北市政府成立臺北翡翠水庫建設委員會負責計畫推動,工程部分委託臺灣電力公司辦理,並由當時中興工程顧問社設計監造,榮民事業工程處負責施工。
1979年8月,在臺北市長李登輝任內,翡翠水庫的興建工程正式開工,集水後陸續淹沒了北勢溪原有的翡翠谷、鷺鷥潭、鸕鷀潭、鯉魚潭、濛濛谷、太陽谷、火燒樟溪等許多景點,因當時當地居民不多,遷村工作較為容易。另外為了管理維護新店溪(含北勢溪、南勢溪)青潭堰上游集水區,臺灣省政府於1984年設置「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簡稱水源會)。1987年6月,興建工程完工,施工期間總共八年。完工後由臺北市政府成立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負責運轉及維護[1]。
1999年,臺灣省政府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委員會改隸中華民國經濟部,2002年改制為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局,2023年更名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
翡翠水庫主壩為三心雙向彎曲變厚度混凝土拱壩,壩高122.5公尺,體積703,675立方公尺,壩頂長度510公尺,寬度7公尺,標高172.5公尺,於1979年8月動工,1987年6月完工。壩頂設有八座溢洪道,以弧形閘門控制啟閉;壩體中央有三座沖刷隧道開口,壩旁山體底部則另有排洪隧道。設計總排洪流量為每秒9,870立方公尺。
大壩耐震設計為0.4g,可承受震度七級地震。大壩內部並裝設有多個各項監測儀器,監視壩體的應力、溫度與滲水等情況。大壩前方有一副壩及落水池;落水池水深33公尺,以降低排洪時落水的衝擊,避免壩基受損。
水庫引水道之出水,會經由大壩底部的翡翠電廠,帶動渦輪發電。翡翠電廠設有7萬仟瓦容量之發電機組,年平均發電量2億2,000萬度。
翡翠水庫於大壩之下設有一座川流式 - 水庫式水力發電站,並且。該發電廠歸屬在臺電公司桂山發電廠旗下,臺電正式名稱為桂山發電廠翡翠分廠,其發電廠以無人方式自動運作,行政、遙控中心則設在桂山發電廠本部。
翡翠水庫蓄水,滿水時面積達1,024公頃,迴水長度23公里,最高常水位170公尺,最深處113.5公尺,總蓄水量4億600萬立方公尺[1]。水庫完成後,在臺北自來水系統兩處主要取水口(直潭堰及青潭堰)之可靠取水量為每秒40立方公尺(相當於每日345萬立方公尺),可滿足計畫目標年2030年(民國119年)自來水供應所需水源之要求。
臺北都會區水源以南勢溪為主、翡翠水庫為輔,南勢溪水量不足時翡翠水庫即放水至北勢溪,水流與南勢溪匯聚到新店溪後,在直潭堰、青潭堰取水。[2][3]
優點是供平時供水及颱洪調節水庫水位之用;以水力綠能發電方式,相對可減少約11萬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提供生物棲息地。
缺點是翡翠水庫選址於北勢溪上游,原有的旅遊景點也因沉於水中而消失。同時,翡翠水庫也淹沒了烏來杜鵑的唯一野外棲地。烏來杜鵑雖因原地、異地復育等搶救措施而免於絕種,但當地已30年無採集記錄,自然原生的烏來杜鵑可說完全消失,最後經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和復育人士的共同努力,才又恢復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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