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保爵士,CBE(英語:Sir Rogerio Hyndman Lobo,又名Rogerio Lobo及Roger Lobo,1923年9月15日—2015年4月18日),澳門土生葡人世家,慈善家及政治家,曾在澳門擔任澳門市政廳主席及經濟局局長。前香港市政局、行政局及立法局議員。最為人熟悉的是,他在中英政府於1980年代就香港前途問題進行談判期間,於立法局提出的「羅保動議」。
生平
羅保出身澳門土生葡人世家。在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羅保的父親由當年葡萄牙統治的帝汶(今東帝汶)移居到澳門。他在澳門和白蘭卡(Branca Hyndman)結婚並定居下來。白蘭卡是當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僱員亨利(Henry Hyndman)的曾孫女。羅保是老羅保的第三子,曾在澳門就學,入讀澳門聖若瑟修院屬下的中心學校(Escola Central)、澳門聖若瑟修院(Seminário de São José Macau)以及國立殷皇子紀念中學(Liceu Nacional Infante D.Henrique)[1],後前往香港的喇沙書院完成學業[1]。1945年他學成後,便協助父親打理生意。
羅保熱心參與香港的社會活動,長期服務香港,1954至1955年間任國際青年商會香港總會會長,1977至1992年間任民安隊處長,在1989年至1997年更獲委任為香港廣播事務管理局主席。政治上,他於1965年4月1日獲委任為市政局議員(至1978年),1967年至1985年間擔任行政局議員,1972年至1985年間擔任立法局議員(1980年至1985年擔任首席非官守議員),1984年3月14日曾在立法局會議提出著名的羅保動議:「在任何關係到香港未來的事務未有共識前,這個議會應該被視為討論的地方。雖然討論後的結果未必會落實,但這才是香港人真正意願和聲音。」。
個人生活
羅保和瑪嘉烈(Margaret Mary Choa)於1947年4月結婚[1],並生了五個兒子和五個女兒。
榮譽
在1972年和1978年,羅保先後獲授予英帝國官佐勳章和司令勳章,且在1984年獲冊封為下級勳位爵士。他也在1982年於香港大學獲得法律榮譽博士學位。
資料來源
- ^ 1.0 1.1 1.2 Kevin Sinclair (编). Who's who in Hong Kong 4. Who's Who in Hong Kong Ltd.、Asianet Information Services Ltd. 1988: 258.
- 香港市政局, 市政局年報, 1974
- 丁新豹,《非我族裔:戰前香港的外籍族群》,頁49。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