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修斯·富特 Lucius Fo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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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000000001883-05-20-00001883年5月20日—000000001885-02-19-00001885年2月19日 |
总统 | 切斯特·艾伦·阿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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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 職位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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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 福久(代辦) 威廉·哈瓦爾·帕克(总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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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1826-04-10)1826年4月10日 美国纽约州赫基默溫菲爾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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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1913年6月4日(1913歲—06—04)(87歲)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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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Rose Frost Carter (结婚—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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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 | Lucius Foote(父親) Electa Harwood(母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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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国家民兵军官以及外交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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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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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忠 |
加利福尼亞州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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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 | 加利福尼亚州民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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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时间 | 1871年–187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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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 | 副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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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修斯·哈伍德·富特(英語:Lucius Harwood Foote,1826年4月10日—1913年6月4日),是第一任美國駐朝鮮公使,任職時間為1883年至1885年。
早年
盧修斯·富特(Lucius Foote)於1826年4月10日出生在紐約州溫菲爾德[1],父親是牧師盧修斯·富特(Lucius Foote),母親是伊萊克塔·哈伍德(Electa Harwood)。1862年,與羅絲·弗羅斯特·卡特(Rose Frost Carter)1885年結婚。
前朝鮮時代
盧修斯·富特(Lucius Foote)於1871年12月21日至1875年12月13日擔任加州國民警衛隊副官。
美國駐朝鮮公使
1882年5月,朝鮮和美國在濟物浦港(今仁川)簽訂通商條約。該條約要求美國在朝鮮有政治存在。一年後,富特被任命為“特命全權公使”,美國駐朝鮮公使。然而,由於貿易量低迷,1884年7月,富特被降職為“駐地大臣”。1884年8月,他從敏氏家族購買了韓屋風格的房屋,並由此建立了美國公使館。[2]他與霍勒斯·艾伦共用這棟大樓。1885年1月,當盧修斯·富特辭職並離開首爾時,福久取代了他。
晚年
盧修斯·富特,退休後前往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1913年6月4日他在那裡去世。[3]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