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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衡」。
王衡(?—?),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平陽府稷山縣(今山西省稷山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
生平
天順八年(1464年)甲申科進士,授浙江淳安知縣[1]。成化七年,任浙江道監察御史[2],后改廵按遼東監察御史[3]。
成化十四年(1479年),出為直隸松江府知府[1]。改廣平府知府[4]。弘治元年,升任浙江布政使左參政。弘治三年,升任陝西左布政使[5][6]。
参考文献
- ^ 1.0 1.1 雲間志略 ,1冊1卷
- ^ 明實錄:憲宗實錄 ,87卷
- ^ 明實錄:憲宗實錄 ,115卷
- ^ 明實錄:孝宗實錄 ,12卷
- ^ 明實錄:孝宗實錄 ,38卷
-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617卷》按《松江府志》:「衡字宗銓,山西稷山人。少以神童稱。天順八年進士,知淳安縣,召為監察御史。成化十四年,知松江府。方正清嚴,人不敢幹以私,止息嚚訟,非死囚未嘗繫獄,囹圄數空。民運至瓜洲、淮安交兌者苦官軍摧剝,有司不敢言。衡奏其弊,請就支於本倉,且劾總兵官不戢軍士。奉旨約束,二運皆停。中貴人以」織造至,多所需索,衡以法裁之,皆斂手不敢肆。興學校,重經術,賓禮賢俊,諸生見者與之均禮。在官七年,清介如一日。丁內艱,去。府舍一物以上,皆命吏籍之,以待繼者,即醯醬亦然。累官至陝西布政使。
天順八年(1464年)甲申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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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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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7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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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6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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