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泰(1483年—1542年),字以貞,號果崖,四川重慶府巴縣人,軍籍。
九月十五日生。治《書經》,由國子生中式庚午四川鄉試第四十七名舉人,年三十五歲中式正德十二年(1517年)丁丑科會試第二百三十七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進士。兵部观政,授刑部主事,升员外郎,改户部郎中,嘉靖五年(1526年)以属吏徐宝侵盗官银,被逮系诏狱,謫高邮州同,遷應天府通判,入为南京户部员外郎,升郎中,出为河東盐运司同知、都匀府知府,十六年(1537年)以贵州凯口苗平,受赏赐,後致仕。
曾祖牟永英,贈都察院左僉都御史;祖牟俸,前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父牟正大,知州;母楊氏。具慶下,妻高氏,弟牟春、牟蓁[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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