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1](简称木兰林场[2][3][4][5]:20),或称河北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2][6](木兰林管局[7]),是河北省政府林业和草原局直属财政基本保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2][8]。驻地在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4]。
最早可追溯至1963年创建的国有林场[8],即河北省孟滦国营林场管理局[7]。2002年,经河北省林业厅批准,木兰林场在滦河上游地区建立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2]。其中,在燕格柏乡的燕格柏林场,改设为燕格柏管理区[9]:469。2008年初,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设立“河北木兰围场国家级森林公园”[7]。2008年,河北滦河上游自然保护区晋级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即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木兰林场与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2][5]:20。
木兰林场总经营面积158.76万畝[10](或105608.5公顷),分布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34个乡镇、285个村、3000多个居民组,辖区居民近40万人[8]。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0年12月的一份通告提及,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做为一个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以木兰围场国有林场、河北滦河上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北木兰围场国家森林公园、敖包山省级森林公园、南大天省级森林公园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涉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的40个乡镇、林牧场,以及庙宫水库[11]。
组织机构
2020年时,林场下辖13个基层单位,18个机关科室[8]。
2021年时,林场下辖12个分场、54个营林区[10]。2015年相关报道提及“北沟林场”[6]。2022年相关文章提及的七个分场,分别是:桃山分场、孟滦分场、五道沟分场、良繁场、龙头山分场、八英庄分场、山湾子分场[3]。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