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旧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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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方志办院内看建筑正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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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江岸区大智街道铭新街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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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近现代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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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 19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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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时间 | 2011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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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名称 | 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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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时间 | 1993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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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 | 19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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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二级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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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原因 | 革命纪念性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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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旧址,又称大陆银行大楼,是一处旧式银行建筑,位于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铭新街8号。建筑建于1923年,起初为大陆银行的行址,1927年后用作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使用。现建筑为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
建筑历史脉络并不连贯。1923年始建时建筑被用作大陆银行汉口分行的办公处,此后建筑使用情况不明。1927年七一五事变宁汉合流后,建筑被用作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此后武汉卫戍司令部也搬入此建筑。
由于七一五事变后国共合作破裂,经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宣判了不少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死刑,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所处的这座建筑也收押过不少共产党人士,这些人经过宣判后会押至馀记里刑场执行死刑。1928年1月左右,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向陶钧呈送对15名中国共产党人士的判决结果,陶钧未经详读直接圈画,称“一律枪决以免麻烦”,甚至还不慎将法官的名字圈入。
在此处被关押的共产党人士中,代表者为向警予,1928年3月20日其在向警予在三德里的居所被法租界巡捕逮捕,遂于4月12日引渡至此处收押,最终于5月1日押往馀记里刑场执行枪决。
1949年后,该建筑曾用作武汉市劳动局的办公楼,后于2003年搬出。2009年建筑修复后,作为武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使用至今。
建筑概览
建筑为砖木结构的三层楼房(现第四层为增建),设计者与建造者不可考。建筑整体呈新古典主义风格,以正门为轴线对称设计,但也不失现代风格的融合。建筑外立面设置有落地窗,正中一层二层为外廊,廊外有4根爱奥尼亚柱用作点缀;两侧为六角形楼体。在正门入口处还设置有高大台阶以增加建筑气势。建筑一楼为磨花石地坪,二楼外廊设置有铁艺栏杆。
建筑保护
1993年7月28日,建筑以“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的名义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武汉市优秀历史建筑[6]。2011年3月21日,建筑以“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旧址”的名义被武汉市人民政府列为第五批武汉市文物保护单位[7]。
建筑作为文物的保护范围:武汉卫戍司令部军法处旧址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四至:以旧址外墙为界,东南面向外延伸1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2米至保成路北侧规划道路红线,西北面向外延伸2米,东北面向外延伸20米[8]。
建筑作为文物的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四至为界,东南、东北面各向外延伸20米,西南面向外延伸7.5米至保成路规划道路中线,西北面向外延伸5米至铭新街道路规划中线[8]。
注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