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政大學的史料記載[2],司法省法學校的時代,梅謙次郎不僅一直佔據第一名,單週還能熟記超過300頁的原文法文法學教科書,結果於考試時由於答案與教科書太過相似,反而被扣分;由於成績太過出類拔萃,儘管畢業考時因病缺考,依然以第一名畢業。1884年畢業,並在司法省任翻譯一年後,梅謙次郎於1886年2月以公費生身份抵達法國里昂,入里昂大學;三年後復以最優成績獲博士學位(docteur en droit),其畢業論文《和解論》(De la transaction)講述古羅馬的爭端解決機制,並兼論其在法國民法中的適用。《和解論》不僅獲得當地里昂市政府的公費出版,其中的理論更成發展為今日法國民法的通說。[3]畢業後的梅謙次郎前往德國柏林大學進修,並於返國後擔任東京帝國大學法律系教授。1899年起,他擔任「和佛法律学校」的校長,並於1903年將之改制為法政大學,升任首任校長。
梅謙次郎師承法國法上的註釋學派(École de l'Exégèse),強調對法條文義嚴謹的註釋,以防法官恣意曲解而影響法安定性。他雖然英年早逝,但仍是日本法學史上最多產的學者之一;受到註釋學派的影響,他的著作多以法條注釋書的方式呈現,代表性的著作為出版於1896年至1900年間的巨著《民法要義》,依序有總則、物權、債權、親屬與繼承五卷,總頁數達三千頁,為日本民法學的權威開山之作。[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