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绍年(1845年—1916年),字赞虞,福建闽县人。
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光绪十四年(1888年)任浙江道監察御史,以极谏慈禧动用海军经费修颐和园,名噪四海。二十六年(1900年)迁云南布政使,就擢巡抚,兼署云贵总督。三十年(1904年)上奏朝廷,呼吁实行立宪改革。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一,由代贵州巡抚调任廣西巡撫。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1906年11月6日),解任以侍郎用。[1]。三十二年(1906年)内召,以侍郎充军机大臣,兼署邮传部尚书,授度支部侍郎。支持改革。三十三年(1907年)因御史赵启霖劾段芝贵案,林绍年替言官赵启霖报不平,跟庆亲王奕劻闹翻,称病退出军机,外出任河南巡抚。1910年调回中央任学部侍郎,后改任弼德院顾问大臣,随即告病回乡,1916年病逝于福州故里[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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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38》,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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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張百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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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传部尚书(署理) 光緒三十三年二月-光緒三十三年三月 (1907年3月-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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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岑春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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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經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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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廣西巡撫 光绪三十一年九月十一 -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二十 1905年10月9日 - 1906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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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柯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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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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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3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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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0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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