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玞(15世紀—16世紀),字叔玉,河南彰德府安陽縣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李玞為諸生時以友愛兄弟聞名,是正德十一年(1516年)丙子科河南鄉試舉人,嘉靖六年(1527年)授固安知縣,境內空曠多盜賊而難治理,他重申禁令,設立賞罰,人民得以安寧,張寅等人率眾作亂,他獨自前往勸諭,眾人順從解散,陞西安通判,當地土地貧瘠多欠稅賦,他到任後疏通水利,適時徵稅,不事鞭撻笞,三年內不再拖欠而租賦,再陞漢中同知,該處幅員廣大,豪強招徠流亡,勾結外族使治安不靖,他厲行訓練鄉勇,設法防禦,宣布朝廷威信,風行緝捕,境內無虞,當時外族騎兵入寇,眾官推薦他前往防禦,上級因此授兵千餘人讓其禦敵,不久他因病辭官回鄉,數年後去世[1]。
引用
- ^ 1.0 1.1 嘉慶《安陽縣志·卷十九·人物志》:李玞,字叔玉,長史顯之子,少為諸生以孝聞,兄弟友愛怡怡如也,正德丙子舉鄉試,授固安知縣,邑境曠衍盜易出沒,素稱難治,玞嚴禁令,明賞罰,民恃以安,張寅輩擁眾為亂,玞單騎往諭之,眾感服解散。陞西安通判,西安地瘠民悍,租賦多逋,玞至通濬水利,徵斂以時,不事鞭笞,而租賦無後期者三年。陞漢中同知,漢中南鄰蜀境,西連邊郡,幅員數千里內饒山澤之利,豪強擅之招逋亡,結回夷歲多不靖,玞厲兵練勇,豫飭禦防,布威信,嚴緝捕,境遂無虞,時敵騎寇邊,守臣選庶官有將略者,眾以玞應,遂授兵千餘往禦敵旋引去,未幾以疾休致歸,數年卒。
參考文獻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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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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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固安縣知縣 1527年-153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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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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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任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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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漢中府同知 嘉靖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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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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