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炳才(1945年1月—),男,江苏宝应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李炳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1991年4月至1992年3月,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1992年3月至1993年3月,任扬州市人民政府市长[1]。1993年5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共扬州市委书记[2]。
1996年11月至2006年7月,历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2000年7月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常务副会长[2]。2008年6月至2013年4月,任海峡两岸关系协会驻会副会长[3][4]。
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5],代表经济界,分入第三十六组。并担任第十一届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6]。
参考文献
|
---|
年月-年月 |
顾问 | |
---|
会长 | |
---|
常务副会长 | |
---|
执行副会长 | |
---|
副会长 | |
---|
秘书长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