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恭簡王朱芝城(1433年—1475年),明朝唐藩第二代新野王,新野悼懷王朱瓊燀嫡次子,母妃莊氏。
生平
正統元年(1436年)七月,新野悼懷王朱瓊燀去世[1]。正統八年(1443年)三月,獲賜名芝城[2]。正統九年(1444年)四月,襲封新野王[3]。
景泰五年(1454年)四月,朱芝城奏称祖母孙氏虽然生了他的父亲朱瓊燀和姑妈河内郡主,却一向未蒙封赠,每遇家庙祭祀,诸命妇都有冠帔,只有祖母仍然以常服行礼,请求加以封赐。诏封孙氏为夫人,赐冠服。[4]
天順元年(1457年),朱芝城與叔父唐王朱瓊炟因唐定王朱桱遺產之事互相訐奏。明英宗回復道:“唐王、新野王是親叔侄,宜各盡恩義,如何全不相顧,屢來奏擾?朕念親親之故,俱不究問。”[5]其後,唐王上表稱,父親生前曾置莊田二處,如今願意把澗河的一處莊田給朱芝城[6]。
因嫡長子朱彌鎘多病,朱芝城想把王位傳給繼嫡子朱彌鈃,邢氏堅決拒絕,認爲自己的兒子不能與元嫡子相提並論,還建議朱芝城廣納側室,以便多生幾個兒子[7]。
成化十一年(1475年)二月,朱芝城去世,享年四十三歲,諡號恭簡[8]。三年後,嫡長子朱彌鎘襲爵[9]。
家庭
妻
- 李氏,魯山縣主簿李震女,景泰二年(1451年)三月冊為新野王妃[10],景泰七年(1456年)五月去世[11]
- 邢氏(1443年—1518年)[12],南陽衛指揮邢山女,天順二年(1458年)五月冊為新野王繼妃[13]
子
女
- 县主,嫁陆璇,成化十九年(1483年)因陆璇私通婢女一度被判离异
- 县主,嫁崔纮,成化十九年(1483年)因崔纮私通婢女一度被判离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