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館是清朝初期設立的修史機構。
順治二年已有修《明史》之議,並創辦明史館,但僅議定修撰體例。康熙四年(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康熙十八年(1679年),三藩之亂已近尾聲,全國形勢相對穩定,又第三度開明史館,大學士徐元文任總裁,大力延覽人才[1];萬斯同不愿接受清朝的俸禄,以布衣入局,寓居徐元文家[2]。康熙二十九年,徐元文被劾解職,當時纂修总裁升沉物故,星換星移,在馆者寥寥無幾,万斯同则为总裁张玉书、陈廷敬挽留,馆于京师江南会馆。三十三年由王鸿绪繼任总裁,万斯同又受聘於王鸿绪。康熙四十一年,万氏卒於王鸿绪家中,明史稿數百卷,落於王鴻緒之手,以公務之餘暇夙夜修訂。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十七日,王鴻緒進呈明史稿310卷,體例均備,七月十八日內閣將之交明史館收藏。雍正朝张廷玉主纂《明史》,是在王鸿绪《史稿》的基础上繼續修改。自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修《明史》,到乾隆四年(1739年)刊行,前後历时95年之久。
注釋
- ^ 韩荚《有怀堂文集》卷十七《 徐元文行状》: “客有熟于前朝典故者,公奉书幣延至宾馆,遇有疑误,辄通怀商。”
- ^ 杨无咎《万季野先生墓志铭》: “己未,复有以幣聘入史局者,季野曰: ‘吾此行无他志,显亲扬名非吾志也,但愿纂成一代之史,可藉手以报先朝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