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县,中国旧县名,在今广东省揭阳市境。
秦朝时置揭阳县,后有废置。《史記‧南越列傳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對於揭陽縣令史定載有相關的記載[1]。新朝時,王莽置南海亭[2]。根據《歷代地理沿革表》的記載,秦朝置揭陽縣,歸南海郡;兩漢及孫吳沿襲,於晉朝時廢置[3]。北宋宣和三年(1121年),以海阳县的三乡置揭阳县。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废入海阳县。绍兴八年(1138年),复置,仍称治吉帛村,是谓“三阳”。属潮州[4]。元朝属潮州路[5]。明朝属潮州府[6]。清朝仍属潮州府,考评:繁难[7]。
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揭阳县直属广东省。1949年后,历属潮汕专区、粤东行政区、汕头专区。1965年,揭阳县与陆丰县拆分出揭西县。1970年起,历属汕头地区、汕头市。1991年,设立地级揭阳市,撤销揭阳县,设立榕城区,原揭阳县东部设立揭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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