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制订的《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发布的气象预警,其目的是为防御和减轻突发气象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
氣象預警原稱為「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於2006年6月1日起實施。2015年1月1日起,为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增强预警信号的发布效果,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更加清晰易懂、指示明确,并与国家有关规定相一致,广东省气象局决定启用新版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电白除外[註 1])[2]。现行的预警信号在2019年1月1日起實施,分为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天气、道路结冰、冰雹、森林火险等九类。并按照灾害预警重要性程度标注颜色,由低到高依次为白色、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级别越高表明灾害越严重。
另由于港澳民眾常穿梭于深圳市与珠海市,容易混淆两地预警信号的问题[3],深圳市与珠海市制定了地方性的预警信号级别[4],惟先後於2021年3月1日[5]及2019年1月1日[6]增加採用省級預警。
广东省之信号样式,较全国而言增加白色预警,且部分信号之意义不同;2019年1月前珠海市及2021年3月前深圳市採用之意义有所异同。
氣象部門在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之前兩小時,會發佈「颱風黃色預警信號特別報告」,類似香港天文台的「熱帶氣旋特別報告」,惟不作公開發佈,只向教育部門發出,以便作出停課決定[7]。而2013年起深圳會在發佈颱風黃色或以上預警信號之前兩小時發佈「預發佈信息」,提醒市民將提升預警信號,並作公開發佈。
深圳市于2021年3月1日前、珠海市于2019年1月1日前采用的预警信号含义:
广东省皆设三级暴雨预警信号。[8][9]
深圳:6小时内本地将可能有暴雨发生,或者已經出現明顯降雨,且降雨將持續。
广东省将雷电及大风信号合并,为“雷雨大风”预警信号。[8]而珠海市於2019年起使用;深圳市於2021年3月起使用。
2018年及之前亦有藍色預警,但於2019年刪除,此外黃色、橙色及紅色信號所表示的風力向下一級調整。2006年至2018年的信號意義如下。
广东省内最初仅有深圳市使用大风预警,共分為4級,2021年3月起更名強季風預警。
而珠海2023年1月28日起因應《珠海經濟特區防御氣象災害規定》生效而增設強季風預警,並不分級別。[10]
深圳市与珠海市分別仅設一級雷電/雷暴预警。而珠海在2023年1月28日起把雷暴預警更改為雷電預警。
珠海:預計2小時內任意地方將有雷電發生,或者雷電正在影響並將持續一段時間。
广东省皆设三级高温预警信号,但深圳信号2021年3月前意义有所异同。
广东省皆设三级寒冷预警信号。但深圳信号2021年3月前意义有所异同。
广东省皆设三级大雾预警信号。但深圳信号2021年3月前意义有所异同。
广东省仅設一級灰霾预警。
深圳市设曾在2015年8月至2018年12月設三级灰霾预警,各級預警意義如下。
珠海市及深圳市曾不设道路结冰预警,後分別於2019年1月起及2021年3月起使用。
广东省设两级冰雹预警。珠海市曾不设冰雹预警,後於2019年1月起使用;深圳市曾仅設一級冰雹预警,後於2021年3月起使用两级预警。
深圳市最初設立冰雹预警信号時以黃色表示,後於2020年起改為以橙色表示。2021年3月前深圳冰雹预警信号定義如下:
广东省均设三级森林火险预警,當中深圳市在2019年起才使用。
深圳市在2006年至2018年仅設一級的火险预警,意義如下。
深圳市在2015年8月起設立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信號,由規劃國土部門與氣象局聯合發布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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