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哈副都统又称打牲总管,是清朝在今黑龙江省讷河市设立的正二品副都统官职。隶属黑龙江将军。
历史
1683年(康熙22年),今大兴安岭东麓境归黑龙江将军管辖。1691年(康熙30年),设立布特哈满洲总管一员;在3个“扎兰”(满语:ᠵᠠᠯᠠᠨ,转写:jalan,连或队之意)、5个“阿巴”(围场之意)的基础上,建立布特哈八旗,布特哈(满语:ᠪᡠᡨ᠌ᡥᠠ,转写:butha)意为“渔猎”。正蓝旗、镶红旗同驻雅鲁河,设扎兰衙门,并派有“扎兰章京”坐镇今扎兰屯,司掌正蓝、镶红两旗的军事和行政事务,由布特哈总管衙门节制。
1872年(同治11年),布特哈改设副都统衔总管。
1894年(光绪20年),布特哈副都统衔总管升为正二品布特哈副都统,仍隶属黑龙江将军管辖。副都统府主要设置有副都统公馆、大堂、印务处、左司、右司等副都统机构。
1906年(光绪32年),裁撤布特哈副都统,以嫩江为界,分设东路布特哈、西路布特哈,各设总管1人,分别掌管本路所辖各旗事宜。[1]东路布特哈总管衙门仍设于副都统衙门旧基,至民国初裁撤,地方行政创设讷河县公署治理之。西路布特哈总管衙门驻宜卧奇后屯(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北9公里处宜卧奇村)旧总管衙门处,雅鲁河流域属西路布特哈。扎兰衙门历经215年废止。
西路布特哈总管: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