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公主(?—733年)唐朝公主,唐中宗李显第三女,庶出女儿,生母不详,嫡母韋皇后,韋賢妃祖母。
早年生平不详,她在武周时代是新宁郡主,或称“安定郡主”[1],时其父李显为太子。长安(701年—705年)年间[1],嫁给王同皎。子王繇,后娶唐玄宗女永穆公主。王同皎帮助唐中宗即位,立下大功。唐中宗继位,王同皎因反对武三思,被下狱处死。定安公主改嫁嫡母韦皇后的从祖弟韦濯,之後她與韦濯所生的兒子韋會,娶唐肅宗的女兒永穆公主為妻,永穆公主所生的女兒韋氏,是唐德宗的賢妃。
安定公主和新都公主、宜城公主、长宁公主、安乐公主、太平公主、金城公主为开府的七位公主。结党营私,出售“斜封官”。景龙四年(710年),李隆基除韦后,韦濯被杀。公主改嫁太府卿崔铣。开元二十一年(733年)二月,定安公主去世。她与王同皎所生的儿子驸马王繇请求让父母合葬,唐玄宗同意了。这时,给事中夏侯铦反对,最后定安公主与崔铣合葬,陪葬中宗的定陵。但夏侯铦被贬为泸州都督。
家庭
注释
- ^ 1.0 1.1 《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一十六·忠义上》
- ^ 《通典》:開元二十一年二月,定安公主初降王同皎,後降韋濯,又降博陵崔銑,銑復先卒,及是公主薨,其子駙馬王繇請其父合葬,敕旨依。給事中夏侯銛駮之曰:「公主自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祔舊姻,恐魂而有知,王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銑必訴於玄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原繇此意,雖申罔極之情;本禮而行,或致不稽之誚。銛謬膺駮正,敢曠司存;請旁移禮官,并求指定。」下太常寺請議。
- ^ 《資治通鑑》:鉷弟戶部郎中銲,兇險不法,召術士任海川問:「我有王者之相否?」海川懼,亡匿。鉷恐事泄,捕得,托以他事杖殺之。王府司馬韋會,安定公主之子,王繇之同產也,話之私庭。鉷使長安尉賈季鄰收會系獄,縊殺之。繇不敢言。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