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分班,通常是設立於高等教育系統中一種無學位的學程。常見於同時開設有EMBA,即高階在職管理碩士的大學或學院,例如台灣大學管理碩士學分班,[1]但不侷限只有商學或管理的類科,例如台北大學法律專業碩士學分班[2]。修習學分班的目的,除了純個人的興趣外,也可能為符合特定考試的資格要求,但較常見的是為之後進入有學位學程抵免必修學分。但也並非在同一學校所修習的學分班課程,在進入學位學程後可以全部抵免,各校各系所仍有抵免的條件要求與總抵免的限制。
入學
招收方式通常與學位學程分開,入學條件相對寬鬆。通常可在職進修,僅授予學分,不授予學位證書。往往須要另外考取該校的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學士班等的學程於入學後進行抵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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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
可能與學位學程的學生隨班上課制,但也有可能特別開班予學分班學生。大部份的學校都有限制修習學分數,選修人數不足不予開課等條件。時段依各校不同,有平日上課制,或假日全日進修等。[5][6]
參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