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減災日,也译作国际减轻自然灾害日,1989年定于每年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三[1]。200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改為每年10月13日[2]。
目的
國際減災日的目的是通過國際上協調一致的行動,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他自然災害所帶來的生命損失及財產破壞、以及對社會所造成的不良影響[1]。
成立
國際減災日於1989年12月第44屆聯合國大會經濟及社會理事會決議成立,國際減災日的成立建基於前美國科學院院長弗蘭克·普雷斯博士所提出的國際減災十年計劃,弗蘭克·普雷斯於1984年7月在第八屆世界地震工程會議提出國際減災十年計劃[3],其後在1987年-89年的聯合國大會中通過有關建議並落實具體細節,同時指定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國際減災日",藉以實現國際減災十年的有關活動。
第二個十年
第一個國際減災十年於1990年-99年開展,2000年,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結束,聯合國大會於1999年11月通過決議,將國際減災十年改為開展國際減災戰略行動,將減災視為一項長期並具戰略性的行動開展,而聯合國於2002年1月21日的會議中,通過國際減災日繼續進行,用作宣傳正視自然災害的重要性[4]。
主題
每年的國際減災日都會定立一個不同的主題[5]。
國際減災日每年主題
年份 |
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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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 |
減災、發展、環境--為了一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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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 |
減輕自然災害與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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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
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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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 |
確定受災害威脅的地區和易受災害損失的地區--為了更加安全的21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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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
婦女和兒童--預防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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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 |
城市化與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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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 |
水:太多、太少--都會造成自然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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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
防災與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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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 |
減災的效益--科學技術在災害防禦中保護了生命和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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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防災、教育和青年--特別關注森林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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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抵禦災害,減輕易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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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山區減災與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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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
與災害共存--面對災害,更加關注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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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
總結今日經驗、減輕未來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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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利用小額貸款和保險手段增強抗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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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 |
減少災害從學校抓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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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減災始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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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減少災害風險,確保醫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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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減少災害風險,確保醫院安全:降低灾害风险,保护医院设施,拯救人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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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
建設安全家園:遠離災害,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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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條目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