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天喜强奸、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简称吴天喜案,是2005年至2007年期间发生于中國河南省镇平县的一系列强奸案。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镇平县政协原副主席吴天喜,强奸12岁至16岁的镇平县中学、中专女学生[1][2]22人[3](另有说法为24人[4]、36人[5]、43人[6])。
2007年12月19日,南阳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吴天喜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奸罪等七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吴天喜上诉。2008年7月23日,河南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2009年8月13日,吴天喜被南阳市中级法院执行死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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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