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文物保护单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山西省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吕梁市成立于2003年。2005年吕梁市开始文物调查,一年后公布了第一批吕梁市文物保护单位,共52处。政府网站上没有公布具体名单[1],媒体报道中只列举了部分入选的不可移动文物。至今吕梁市已公布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