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綠黨召集人,是台灣綠黨的政黨領袖,自2006年起改為雙召集人制,男女各一名,因為有兩位,所以通常稱為「共同召集人」。根據台灣綠黨黨章規定,召集人由中央執行委員互推,共同召集人為本黨負責人,對外代表台灣綠黨,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2023年3月18日第二十二屆黨員大會通過共同召集人也可以被稱為「黨主席」,以利於媒體報導及與他黨交流。[1]
歷任召集人列表
參考資料
- ^ 台灣綠黨黨章與黨綱. 台灣綠黨. 2023-12-13 [2023-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