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简称南京市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市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是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办公地点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41号,现任市长是陈之常。
历史
南京市人民政府于1949年5月10日成立,设于国民政府考试院旧址,由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为由中央人民政府直辖,1950年1月改为由华东军政委员会领导[1]。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议,成立江苏省人民政府,驻地设于南京。原苏北、苏南行政公署与南京直辖市的辖区构成新的江苏省境[2]。12月1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务院命令,南京市改为江苏省辖市[3]。南京市人民政府由此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至1952年,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各机构工作都移交给了南京市人民政府治理[1]。1955年,改称南京市人民委员会。
1966年,南京市人民委员会被造反派夺权,1967年年初全面瘫痪。1967年3月成立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实行军事管制[4]。1968年3月,成立南京市革命委员会,地位等同于南京市人民政府。1981年1月3日,南京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市长[3],恢复建立南京市人民政府,停止使用革委会名称[5][6]。
机构设置
根据《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副厅局级。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下列机构:
(办公厅挂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教育局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科学技术局挂外国专家局牌子;文化和旅游局挂文物局牌子;绿化园林局挂林业局牌子;卫生健康委员会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外事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挂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直属事业单位
- 直属高等学校
派出机构
参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