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社旧址

32°02′34″N 118°48′23″E / 32.04278°N 118.80639°E / 32.04278; 118.80639

励志社旧址
原励志社大礼堂旧址,现为钟山宾馆礼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
分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时代1929~1931年
编号7-1713-5-106
认定时间2013年3月
原励志社一号楼旧址
原励志社三号楼旧址

南京励志社建筑群位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7号[参 1],地处中山东路北侧、黄埔路东侧,是一座由三幢清代宫殿式建筑构成的院落,是原励志社总社[註 1]所在地,现为钟山宾馆的一部分。

建筑群

励志社总社位于原明故宫西苑水晶台之上。建筑建于1929年至1931年间,由范文照赵深设计,上海陆根记营造厂承建,总建筑费用15万元[註 2]。励志社总社三幢建筑物内部设施齐全,有多功能礼堂、剧院、办公室、餐厅、浴室、宾馆式客房和理发室等,还有网球场、手球场、排球场、田径运动场、跑马场等。

励志社的三幢大屋顶清代宫殿式建筑呈“品”字形分布,均坐北朝南,由西向东分别是大礼堂、一号楼和三号楼。大礼堂建于1931年,主体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梁、椽、挑檐则是木结构。高三层,重檐廡殿顶,平面为方形,建筑面积1,360平方米,可容500人就座。内部按照当时比较现代的剧院布置,设有门厅、休息室、观众厅及其他服务设施,在其四周还建有附属用房。一号楼建于1929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2,050平方米。中间高三层,庑殿顶;两翼高二层,歇山顶,东西对称,烟色筒瓦屋面,绿色屋脊。大楼入口处建有门廊,红漆廊柱。大楼底层墙面为水泥假石粉刷,第二层以上为清水勾缝。大楼东南墙角,镶嵌有一块正方形石碑,上刻“励志社 民国十八年志 立人立己革命革心 蒋中正与励志社同仁共勉”字样。三号楼,建于1930年,砖木结构,建筑面积1,846平方米。屋顶结构与1号楼相反,中间高三层,歇山顶;两翼高三层,庑殿顶。东西对称。烟色筒瓦屋面,脊檐饰有瑞兽,檐口梁枋施以彩绘。屋顶建有壁炉烟囱,烟囱上部做成宫殿式屋顶。一号楼和三号楼内部均呈中廊式布局,两边为带有独立卫生间的客房,是接待贵宾住宿之处。

历史事件

备注

  1. ^ 简称励志社。
  2. ^ 款项来源于上海银行界于中原大战时期,捐献作为宋美龄发放国民革命军官兵犒赏金的剩余款。
  3. ^ 1947年2月6日下午2时,南京军事法庭在励志社对战犯谷寿夫开始为期3天的公审。

注释

  1. ^ 1.0 1.1 张意远. 忆南京解放初期的统战工作. 南京党史网. 2013-12-17 [2018-07-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6-14) (简体中文). 

参考文献

  1. ^ 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简介(第一批88处). 南京市房产管理局. 2008-07-25 [2009-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12-03). 
  2. ^ 《南京沦陷八年史,1937年12月13日至1945年8月15日》,作者:经盛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ISBN 7801905822, 9787801905826,第473页,“1939年10月日方当局同意伪“维新政府”,在南京中山东路励志社原址成立“绥靖军官学校”,培养绥靖军中、下级军官,任援道兼任校长。”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