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格

劉格
大明荊王府審理正
籍貫廣東廣州府從化縣
字號字豫誠
出生正德十四年(1519年)
逝世萬曆五年(1577年)
配偶娶歐陽氏
親屬(子)隆慶五年進士劉克正、萬曆十年舉人劉克修、廩生劉克齊、選貢劉克治、廩生劉克平
出身
  • 嘉靖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劉格(1519年—1577年),豫誠廣東廣州府從化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劉格是嘉靖十九年(1540年)庚子科廣東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562年)授六合知縣,為政清慎而寬簡,餘暇時向諸生講學[2],魏國公徐鵬舉的家僮禁錮平民,他抓拿對方杖打後遣戍,御史擒獲江盜數百人要求處死,他查實後發現數十人為冤枉,力為爭辯,人稱強項知縣,操江都御史打算削減沿江官軍,他不奉承,隆慶三年(1569年)調信豐知縣,遇上雩都因丈田導致民變,南贛巡撫殷從儉三次遣官都未能平定,他前往勸喻後民眾都解散,首領則伏法,對方上疏讓他留在雩都任職,而信豐士民也請求他回歸當地任職。不久殷從儉離任巡撫,新任南贛巡撫李棠中傷前任,他遷任荊王府審理正,辭官回鄉後與何維栢在天山書院講學,萬曆五年(1577年)去世,入祀信豐名宦及鄉賢祠,著有《性說致知》、《說翊善論》、《大倫圖說》[1][3]

引用

  1. ^ 1.0 1.1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列傳九》:劉格,字豫誠,宋裒然十世孫,性至孝,幼而父歿,哀毁幾滅性,弱冠舉嘉靖十九年鄉試,四十一年謁選,授六合知縣,清慎勤敏,百廢具舉,徐國公家僮鎖禁平民,格杖而戍之,閭中丞擒江盜數百疏皆抵死,格廉其枉者數十,力爭之不少屈,時稱強項令,操江都御史欲朘削沿江官軍,格不阿承調信豐,會雩都縣以丈田激變,督府殷從儉三遣官弗能定,格往片言解散,首惡伏法,從儉疏其能留雩都,而信豐士民請還益力,未幾從儉去。長沙李棠來代,譖言先人,徙荊府審理正,歸與何維栢講學天山書院,萬厯五年卒,年五十九,祀信豐名宦及鄉賢祠,所著《性說致知》、《說翊善論》、《大倫圖說》,多發古人所未發。子克正、克修、克齊、克治、克平。……據阮通志補
  2. ^ 光緒《六合縣志·卷四·官師志》:劉格,廣東從化人,嘉靖四十一年由舉人令六合,為政寬簡民安之,尤邃於經學,與諸生講論多所發明。
  3. ^ 乾隆《信豐縣卷·卷三·官師志》:劉格,從化人,舉人,隆慶三年任,省訟輕徭,勤恤民隱。 祀名宦

參考文獻

  • 同治《番禺縣志》·卷四十·列傳九
  • 光緒《六合縣志》·卷四·官師志
  • 乾隆《信豐縣卷》·卷三·官師志
官衔
前任:
史朝富
明朝六合縣知縣
1562年-1565年
繼任:
章世貞
前任:
陳瀾
明朝信豐縣知縣
1569年-1573年
繼任:
黃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