諺文 창씨개명 일본식 성명 강요 汉字 創氏改名 标音 - 文观部式 Changssi-gaemyeong Ilbonsik seongmyeong gang'yo - 马-赖式 Ch'angssi-kaemyŏng Ilponsik sŏngmyŏng kang'yo
汉字 創氏改名 日本式姓名强要
創氏改名 ,在今日大韓民國 亦稱日本式姓名強要 (일본식 성명 강요),是朝鮮半島日佔時期 朝鮮總督府 於昭和 十四年(1939年)頒佈的一項將朝鮮式名字 改為日式名字 的法令,屬皇民化運動 的一環。原先朝鮮人名中使用的是朝鮮姓氏 而不是日本的氏 ,根據昭和十四年制令 十九號的規定,日本統治之下的朝鮮人 有創造自己的氏(即創氏)的義務;而根據昭和十四年制令二十號的規定,當地人可以任意改為日本式名字,並可以獲得一定的報酬。該法令的頒佈推翻了之前朝鮮總督府 頒佈的禁止朝鮮人使用日本名字的法令,但其頒佈的真正動機,目前說法不一。
禁止使用日本名字的規定
1909年,大韓帝國 在大日本帝國 的支配下起草民籍法 ,開始確立朝鮮半島上的現代戶籍 制度。根據該法令,女性父親的姓氏、年齡等相關資料都要被官方記載存檔,避免與朝鮮傳統的習慣產生衝突。這項法令的起草直到1910年4月日韓併合 後尚未完成。而此時,一部分朝鮮人將自己的名字改為日本式名字,從而引發了混亂。因此朝鮮總督府於1911年11月1日頒佈了總督府令第124號「朝鮮人姓名改稱相關文件」(総督府令第124号「朝鮮人ノ姓名改称ニ関スル件」 )。禁止當地人使用「會與內地人 產生混淆的姓名」,嚴格限制朝鮮半島上的新生兒使用日本式姓名進行登記。此外,已登記使用日本式姓名的朝鮮族被責令改回朝鮮式姓名。[ 1]
創氏改名法令的頒佈
日治時期大邱地方法院 公布的創氏改名公告,其公告內容由假名 、諺文 和日本漢字 混合使用。
1939年和1940年之際,隨著昭和十四年制令第十九號和第二十號的頒佈,朝鮮總督府對朝鮮人姓名的政策也有所改變。同日本在臺灣 所施行的改名政策一樣,改名政策的最初目的僅僅是允許更改姓 和名 。然而由於朝鮮族的姓較少(只有約250個姓),長期實行本貫 制度和同姓同宗不婚的制度,為了延續當地的這種傳統制度,朝鮮總督府創立了一種新的方法:朝鮮人必須為自己的名字創立氏 ,並在官方登記。
根據朝鮮總督府的法律規定,創氏包括「設定創氏」(個人選擇性創造氏)和「法定創氏」兩種。在1940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間的半年裡,由朝鮮人本人自己創造氏並登記(前者);超過這段時間的,由官方強制改為其家族族長的氏(後者)。創氏之後,朝鮮人的姓名就同日本人 一樣,同時擁有了姓、氏和名,原先的本貫制度則予以廢除。而且,一個家庭的所有成員必須使用同一個氏:妻子嫁給丈夫之後,其氏由父親的氏改為丈夫的氏,而其姓則保持不變(詳見下表 )。[ 2] 此外,朝鮮人使用日本式發音 讀自己氏名也是合法的;他們也可以將自己的名字改為日本式名字,並可以獲得一定報酬。同時,收女婿為自己養子(婿養子 )這項原先在朝鮮王朝時期禁止的制度從日本傳入,並經朝鮮總督府定為合法。
自行選擇氏和更改朝鮮式名字的法令(1940年2月)最初是以自願為原則施行的。然而,在4月舉行的道知事會議上,由於各地接到了「必須採取特殊手段,在7月20日之前完成使用氏家庭戶數的任務」的訓示,便開始強制執行這項政策。從當年4月起,使用氏登記的家庭戶數急劇上升。在當年4月,僅僅3.9%的當地人使用氏;但是到了8月10日,朝鮮使用氏的百分比卻已經高達80.3%。同時,根據《內部安全法 》,反對創氏改名的朝鮮人都受到了警察的調查。
對於此數字的急劇增長,學界有不同的觀點:許多學者認為朝鮮總督府強迫朝鮮族改為日本式的氏,是一種使用強權進行的擾民行為;另一種觀點認為當地人創氏改名是一種自願性行為,其目的是為了避免受到日本人的歧視 。
事實上,雖然日本對朝鮮族改為日本名的行為進行獎勵,但在日治朝鮮 生活的朝鮮人 ,更改自己的名為日本式名字的僅僅只有9.5%;而在在日朝鮮族 中,創造自己氏的人僅占總人數的14.2%。
朝鮮姓名復舊令
諺文 조선 성명 복구령 汉字 朝鮮姓名復舊令 文观部式 Joseon Seongmyeong Bokguryeong 马-赖式 Chosŏn Sŏngmyŏng Pokkuryŏng
1945年日本投降 以後,駐紮朝鮮半島南半部的美軍政廳 (United States Army Military Government in Korea )頒佈《朝鮮姓名復舊令 》,同意朝鮮人 根據自己的意願改回原名。然而,並不是所有朝鮮族都改回原來的姓名。不少曾經創造自己氏的在日朝鮮族 沒有改名,以爭取日本人對他們的認同感。[ 3] 庫頁島 的高麗人 ,在樺太廳 被蘇聯 佔領之後,依舊使用日本式姓名直到現在。[ 4]
創氏改名時期的著名人物
改用和式名字的人
繼續使用朝鮮式名字的人
創氏改名經過表
年份
身份
本貫 及姓
氏
名
全名
1909年以前:族譜 記錄
(族譜由本家族的長老管理,然而當時大部分國民沒有姓)
夫
金海金
無
武鉉
金武鉉
妻
慶州李
無
無
無記錄
(族譜不記女名)
1910年至1940年:民籍法 制定
(部分沒有姓的國民在這段時期擁有了日本式名字 )
夫
金海金
無
武鉉
姓名:金武鉉
妻
慶州李
無
撫兒
姓名:李撫兒
1940年至1946年:創氏改名
(姓名 → 氏名)
法定創氏
夫
金海金
金
武鉉
氏名:金武鉉
妻
慶州李
金
撫兒
氏名:金撫兒
設定創氏
夫
金海金
大和
武鉉
氏名:大和武鉉
妻
慶州李
大和
撫子
氏名:大和撫子
1946年以後:朝鮮姓名復舊令
夫
金海金
無
武鉉
姓名:金武鉉
妻
慶州李
無
撫兒
姓名:李撫兒
創氏的申請期限為6個月,改名沒有期限的限制。
子女繼承其父親的本貫 和姓 。
未婚女子的子女繼承母親的本貫和姓。
結婚後,雙方的本貫和姓不變。
根據朝鮮習俗禁止同姓同本貫、8親和6親等以內的血族 通婚。
相關條目
腳註
參考資料
(日語) 中野直樹. 『創氏改名』の実施過程について . 朝鮮史研究会会報 (日本京都: 人文科學研究所). February 2004, 154 [2006-11-25 ] . (原始内容 存档于2016-03-04).
(日語) Nagasawa, Masaharu. 半島に渡った日本語・日本語文学 . Saga Women's Junior College. 2001-11-23 [2006-11-25 ] . (原始内容 存档于2007-02-10).
Korea under Japanese rule . Library of Congress country studies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Library of Congress). 1982 [2006-11-25 ] . (原始内容存档 于2016-11-03).
William, Wetherall; Changsoo Lee and George De Vos (eds.). Public Figures in Popular Culture: Identity Problems of Minority Heroes. Koreans in Japan: Ethnic Conflict and Accommoda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Chapter 12, pp. 281–303 (text), 406–413 (notes). 1981. Footnote 16 gives bibliographic references for Korean perspectives on the Soshi-Kaimei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