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戈·拉斐特·布萊克(Hugo Lafayette Black,1886年2月27日—1971年9月25日),美國政治家及法學家。曾於1927年至1937年擔任民主黨亞拉巴馬州參議員,並在1937年至1971年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布萊克的政治生涯中,他被认为是民主派、自由派政策的坚定支持者,也是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2][3][4]
早年生活
休戈·拉斐特·布萊克(Hugo Lafayette Black)1886年2月27日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阿什兰,本科毕业于阿拉巴马大学伯明翰分校,而后获得阿拉巴马大学法学院的法学士学位(LLB)。
美国最高法院
布萊克於1937年被富兰克林·罗斯福總統提名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後來美國參議院以63比13票通過對他的任命。
布萊克常被認為是20世紀最有影響力的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与大法官小威廉·布伦南、威廉·道格拉斯等一起作为沃伦法院(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的自由派力量。
逝世情况
1971年9月17日布萊克正式退休,在中風2天後於9月25日死去,死後安葬在阿靈頓國家公墓。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