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思忠

任思忠(1918年—2004年),四川省达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

早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长征抗日战争,担任延安抗战剧社队长、延安部队艺术学校政治协理员兼总支书记。第二次国共内战,担任承德卫戍区政治部主任兼热河军区警卫团政委、东北人民自治军16旅46团政委兼团长、东北野战军第8纵队24师71团政委、24师政治部主任。第四野战军45军135师政治部主任。后参加朝鲜战争,任广州军区政治部主任、政委,济南军区政委[1]。1961年,晋升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和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曾任中国共产党第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2]

参考文献

  1. ^ 任思忠. 达县人民政府. [2012-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4). 
  2.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七届-第十五届). 新华网. [2012-1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