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办公厅法制局,是中央军委领导全军法制建设的办事机构,是归口管理全军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设在中央军委办公厅,业务上直接向中央军委负责[1][2]。
简介
1988年5月4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央军委法制局,并于1988年6月8日正式下发《关于成立中央军委法制局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中央军委法制局的主要任务为[1][2]:
- 编制国防立法和军事立法规划;
- 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 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局做好国防立法和军事立法方面的协调工作;
- 组织起草某些重要法规;
- 检查监督军队法规执行情况;
- 组织清理军事法规、汇编、编纂军事法规;
- 培训军队法制干部;
- 组织研究军事法学理论,开展学术交流;
- 办理中央军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该通知还规定各总部、各军兵种编配法制秘书,负责本系统有关法制行政工作[1][2]。
中央军委法制局设在中央军委办公厅,未被列入全军政法领导小组(后改为全军政法委员会)系统[3]。
2016年,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中央军委法制局继续设在新的中央军委办公厅[4][5][6]。
历任领导
参考文献
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