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位于北京市,隶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
简介
2012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金盾影视中心成立,隶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2016年,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改为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金盾影视中心,隶属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办公厅[1][2]。
该中心具有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甲等电视剧制作资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证,以及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制作播出网络剧、网络片、微电影的资质[1]。
该中心的作品有:电影《百团大战》、《开罗宣言》、《勇士》、《我不是王毛》、《特种兵王》等,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麻雀》、《二炮手》等[2]。
机构设置
- 影视剧制作部
- 文化部
- 影视演员艺术团
- 对外联络部
- 书画研究院[3]
历任主任
- 李学政(2012年—)[2][4][5]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