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新(1949年1月—),福建闽侯人,美国侨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专家,中国致公党中央副主席。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
生平
1962年到1968年,严以新先后在宁海中学、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学习。1968年到1974年,严以新在泗洪县和江都县插队。1974年9月,严以新进入华东水利学院水港系港口及航道专业学习,1978年1月毕业后,在华东水利学院当教师。1978年10月到1981年8月,在华东水利学院水港系海岸工程专业学习,获得硕士学位。1981年8月到1987年8月,先后在美国特拉华大学、佛罗里达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1]
1987年8月到2008年3月,严以新任教于河海大学。其间,1991年9月至1995年10月,任河海大学海岸及海洋工程研究所副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年10月到1997年12月,任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学院海岸及海洋工程学科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7年12月到2001年8月,任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学院院长、交通与海洋工程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1年8月至2008年3月,担任河海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1]
2007年12月起,严以新担任水资源高效利用与工程安全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并担任教授、博士生导师。[1]
1989年1月,严以新加入中国致公党。从2001年1月到2001年8月,严以新任致公党江苏省委会副主委。2001年8月到2007年12月,担任致公党江苏省委会副主委、南京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南京市委会主委。2007年12月起,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2008年3月,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2013年3月,严以新当选为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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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2007年12月 |
名誉主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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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1:2004年12月增选
- ^ 注2:2006年12月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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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012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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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17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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