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区(法語:district,法语发音:[distʁikt] (ⓘ))是1790-1795年间法国各省的下一级行政区划。在让·卡西尼提出的旨在使法国领土划分趋于一致的领土规划方案中,省可以划分为最多9个专区[註 1],每个专区包含3[註 2]至32[註 3]个县(canton)。
1795年,专区从宪法中消失[註 4][2]。1800年2月17日,专区被区(arrondissement)取代,后者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