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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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中国江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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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 | 上饶县1949.9.6–1950.11.23 县级上饶市1950.11.23–1952.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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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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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 | 1949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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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除 | 1952年10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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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地级景德镇市、地级上饶市、地级鹰潭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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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江西省东北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上饶县(今上饶市信州区)。辖上饶、弋阳、横峰、铅山、余江、广丰、玉山、东乡、贵溪9县。
历史
1949年9月6日设立上饶专署,驻上饶,辖上饶、玉山、弋阳、横峰、铅山、广丰、东乡、余江、贵溪9县[1]。
1950年11月23日批准,由上饶县县城广平镇及附近地区为其行政区域析置县级上饶市,实际上县级上饶市在1949年5月14日就以成立。[2]
1952年10月8日批准,浮梁专区和上饶专区合并为鹰潭专区[3]。
行政区划
1951年时辖1市9县。[4]
- 县级市:上饶市
- 县:上饶县(上饶市)、弋阳县(弋江镇)、横峰县(岑阳镇)、广丰县(永丰镇)、铅山县(河口镇)、余江县(锦江镇)、贵溪县(雄石镇)、玉山县(城关镇)、东乡县(孝岗镇)
参考文献
-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